2016貴州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第四批)【250人】
(十四)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于2016年6月21日——2016年7月7日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8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不休)。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
3.報名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政務大廳。
4.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自行下載《納雍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附件3),根據《實施方案》及《崗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用A4紙打印后(《審核表》只收打印表),在“應聘人員簽名”或“代報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貼上應聘人員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2)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審核表》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名的,如報名信息出現錯誤或與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環節出示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及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如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5.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審核表》1份。
(2)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證明)復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審核。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審核。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應聘的,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加蓋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印章。
(5)T39崗位限招納雍縣戶籍(以2016年6月21前的戶籍為準)或生源,應聘人員須提交《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審核。
(6)應聘要求有“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崗位的考生須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復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審核。
(7)應聘定向招聘在本市服務的“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崗位的人員提交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及服務滿兩年(截止到2016年8月累計服務滿兩周年)證明或以下材料:①“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人員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交“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須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③“一村一大”人員提交《貴州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服務證書》。
(8)《實施方案》及《崗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納雍縣各招聘單位抽派報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審核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規定的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對有關信息不規范或有關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告知應聘人員重新提交。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要說明理由。因為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考試環節,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資格審查有關人員責任。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實施方案》及《崗位表》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每人繳納考務費100元。
除X04至 X26崗位和T39崗位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外,其余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須達1∶3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1∶3比例調整招聘計劃。減少招聘計劃的崗位,應聘人員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應聘人員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范圍:
T39崗位筆試內容為: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聾校實驗教材第十冊《語文》和《數學》;
T01至T38和X01 至X32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應聘人員憑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考務費收據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