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納雍縣招聘駐村特崗扶貧人員公告(第二次)【12名】
(十四)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于2016年6月21日——2016年7 月7日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不休),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
3.報名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政務大廳。
4.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自行下載《納雍縣2016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駐村特崗扶貧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附件2),根據《實施方案》及《崗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用A4紙打印后(《審核表》只收打印表),在“應聘人員簽名”或“代報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貼上應聘人員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2)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審核表》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如報名信息出現錯誤或與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環節出示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及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如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5.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審核表》1份;
(2)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證明)復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審核;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審核;
(4)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應聘的,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加蓋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印章;
(5)《實施方案》及《崗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納雍縣扶貧辦抽派報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審核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規定的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對有關信息不規范或有關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告知應聘人員重新提交。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要說明理由。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資格審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實施方案》及《崗位表》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每人繳納考務費100元。
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須達1∶3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1∶3比例調整招聘計劃。減少招聘計劃的崗位,應聘人員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應聘人員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
應聘人員憑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考務費收據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應聘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