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遴選2名公務員公告
2.報名資格復審結束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進行等額裁減或取消。
3.資格審核合格報考人員,由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發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測評三部分。根據筆試成績按從至低分順序,以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從至低分順序,以1:2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績評價和考察人員。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30%+經歷業績測評×30%。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筆試總分100分。主要是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面試總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
3.經歷業績測評。經歷業績測評總分100分。主要測評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崗位匹配程度等。
《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績考核表》已報州公務員管理部門審核備案。
4.考試時間及地點。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考試組織。筆試、面試、經歷業績測評由州公務員管理部門指導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組織實施。
(四)考察及體檢
考察及體檢工作由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負責實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疾鞂ο鬄橐?:2的比例確定的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員。若考察人選出現自動棄權者,從進入該遴選職位的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遞補。遴選人員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確定擬遴選人員
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根據綜合成績及考察體檢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擇優提出擬遴選人員名單,報州公務員管理部門審核。原則上綜合成績第一名、第二名為遴選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經歷業績測評成績高者勝出。
(六)公示
擬遴選人員將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調配的,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配。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導致崗位空缺的,可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后,由州公務員管理部門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遴選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參加遴選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誠實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為此次遴選提供虛假信息,如有違反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取消報考者的遴選資格。
(三)遴選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并邀請州紀委派出人事民政紀工委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2428133。
六、其它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期間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并注意來往途中安全。
(二)公開遴選相關表格從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
(三)報名后,請保持通訊暢通。
(四)報考人員報名、考試、體檢期間須帶齊身份證、準考證。
本公告由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原標題: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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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rar
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16年6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