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肅合水縣扶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公告
根據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等四部門《關于做好2016年甘肅省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和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服務工作的通知》(慶市人社發〔2016〕12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扶持范圍和申報條件
(一)高校畢業生扶持范圍
2002年及以后尚未就業(持《就業報到證》或《擇業通知書》)且按規定在合水縣報到注冊的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應往屆合水縣生源畢業生。
(二)企業申報條件
1、省上確定的新興骨干企業直接納入扶持范圍;
2、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企業同等條件下扶持;
3、必須按規定為高校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
4、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社會聲譽良好;
5、能夠按月及時為高校畢業生發放工資報酬;
6、近三年未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受到處理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情況。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報名地點:合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三、報名須知
企業申報時須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供詳細的單位情況介紹,明確所需的崗位名稱、專業要求、人員數量、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及工資待遇等。同時填寫《慶陽市非公企業接納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申請表》。
四、扶持政策
(一)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期限3年。服務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補貼。同時,用人單位負責畢業生服務期間的管理和使用,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按規定為其及時辦理社會保險。
(二)服務期間,允許畢業生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服務項目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以及脫產研究生考試,服務期限計算工齡。
(三)服務期滿后,用人單位要積極吸納留用。接收畢業生服務或留用人數達到一定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性優惠政策;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繼續留原服務單位工作,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畢業生離崗后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享受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的相關優惠政策。
五、其他事項
城鄉低保家庭及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給予扶持。 咨詢電話:0934-5521511
原標題:合水縣2016年扶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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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