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泗洪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48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優化人員結構、人員素質,經縣委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16年普通高等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報考專業認定,以《宿遷市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見附件2)為準。其他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5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0)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請廣大考生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于在報考中弄虛作假的、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聘用審批后考生(含應屆畢業生)放棄報到的,繼續實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實名入庫、“黑名單”管理,并按規定將考生信息上報省、市人社部門。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縣人社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中國泗洪網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專業參考目錄、體檢標準、考察標準等)。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絡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6月27日09∶00-7月1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6年6月27日09∶00-7月1日20∶00;
繳費時間:2016年6月27日09∶00-7月2日16∶0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