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安徽濉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95人】
實際面試人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或當天同一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選的面試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4、筆試、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折合換算為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同崗位合成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農林委下屬事業單位崗位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主觀題分值高者確定為體檢人選;幼兒園教師崗位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依次以《專業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成績高低排序。擬參加體檢人選名單,在上述網站公布。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幼兒園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農林委下屬事業單位崗位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對視力、血壓、聽力、心率四個項目的檢查結果,須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如考生對視力、血壓、聽力、心率要求復檢,須當場進行復檢,復檢結果亦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考生當場簽字確認。考生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檢醫生注明情況,并視為考生認可檢查和復檢結果。對體檢結束后考生再提出視力、血壓、聽力、心率四項目復檢申請的,不予受理。
體檢工作結束后,根據體檢醫院的結論向考生發放體檢結論通知書,體檢結論通知書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在上述網站公布。
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者,按規定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論后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仍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體檢中因身體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同崗位面試入圍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體檢人選名單在上述網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其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成立考察組,實行考察工作組負責制。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如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本人不適合招聘崗位工作要求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察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考察人選名單在上述網站公布。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述網站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七)聘用
1、公示結果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公示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聘用,其對應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幼兒教師崗位在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不按時參加擇校者,視作自動放棄。
3、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不超過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經聘用,除按規定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須在本單位服務期滿五年,方可流動。
五、招聘工作要求與紀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縣紀檢監察機關參加招聘全過程,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61—6079905(縣)
監督電話:0561—6089002(縣紀委監察室)
原標題:濉溪縣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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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下半年濉溪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簡章.xls
2、2016年下半年濉溪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xls
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