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慶元縣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招聘公告【6人】
根據麗水市林業局、麗水市人力資源與社會局、麗水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麗水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麗水市開展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本科)工作方案的通知》(麗林〔2016〕54號)文件精神,2016年慶元縣決定開展定向招生(招聘)基層林技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6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基層林業事業服務,并與招生(招聘)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協議書”的慶元縣戶籍考生(理科)。
二、招生計劃和承辦院校
2016年計劃定向招收林學(林業技術)專業本科學生6人,其中:慶元縣林業局5名,浙江鳳陽山-百山祖自然保護區百山祖管理處(以下簡稱百山祖管理處)1名,林學(林業技術)專業,本科學歷,由浙江農林大學(2年)和麗水職業技術學院(2年)聯合承辦。
三、招生(招聘)方式
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工作實行招生與招聘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根據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錄取。
四、錄取程序
1.填報志愿: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
2.確定體檢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各縣(市、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浙江農林大學提供名單,浙江農林大學將名單分發至慶元縣林業局、百山祖管理處、麗水職業技術學院。
3.組織體檢:慶元縣林業局、百山祖管理處根據浙江農林大學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在慶元縣政府網、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慶元縣林業局、百山祖管理處會同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協議書”,合格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由慶元縣林業局、百山祖管理處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浙江農林大學和麗水職業技術學院。
5.備案: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浙江農林大學抄送慶元縣林業局、百山祖管理處、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協議書”的林學(林業技術)專業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本科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免交學費政策,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按就業協議回慶元縣基層林業技術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慶元縣林業局、百山祖管理處會同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8年。合同期滿,要嚴格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基層林技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8年。
本公告由百山祖管理處、慶元縣林業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百山祖管理處咨詢電話: 6381106
慶元縣林業局咨詢電話: 6218359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咨詢電話:6380987。
原標題:2016年慶元縣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
浙江鳳陽山-百山祖自然保護區百山祖管理處
慶元縣林業局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