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61人】
為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6〕217號)的相關規定,經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以下簡稱“區招聘辦公室”),具體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名,其中,綜合類職位49名,教育類職位11名、衛生計生類職位1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部分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職位放寬到中專(中師、普師、中職、技校、職高、高中)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2.選聘在萬山區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
3.萬山區村、居委會(農村社區)擔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村干部(以下簡稱“村干部”);
4.在萬山區服務的鄉村幼教志愿者。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6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職位的,須在萬山區服務滿2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
5.定向招聘鄉村幼教志愿者教師職位的,須在萬山區服務滿1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考核合格且仍在崗,學歷放寬到中專(中師、普師、中職);
6.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的,須在萬山區村、居委會(農村社區)連續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滿3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且仍在崗,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萬山區工勤人員除外);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截止2016年6月28日仍在服務期內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7.不符合公開招聘有關條件要求的;
8.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統一在“萬山網”發布,網址:www.wsxw.gov.cn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