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婁底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信息中心招聘公告【1人】
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主管部門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計劃。
五、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在規定時間內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報主管部門備案。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筆試
筆試為百分制。筆試測試綜合能力和素質,主要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為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批準可降低比例。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3、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對象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為1∶1。
1、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2、招聘單位根據職位要求,認真審查考察對象基本信息,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等情況及與公開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必要時,應對相關問題作出專題說明。
3、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職位(計劃)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并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遞補,必須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且替補不超過2次。
九、確定擬聘用人員
招聘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集體討論決定擬聘用人員,按程序報主管部門備案。
十、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分別在婁底黨建網和市編辦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結果的,則正式確定為聘用對象。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已有工作單位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正式聘用后必須在招聘單位工作五年以上。
十、其他
1、咨詢電話:婁底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綜合科:0738-8238998
2、監督電話:中共婁底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38-8317042
市編辦紀檢組:0738-8238098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本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婁底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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