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祁門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5人】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6月22日16:00前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統考筆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共計90元)。報考人員通過易寶支付平臺支付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考生于2016年6月23日至6月24日期間,到祁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縣人社局西門口辦公區一樓)。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應聘30018、30019、30020、30021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24日上午10:00—12:00改報其他崗位。
五、統一考試
2016年度祁門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統一考試(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筆試科目、內容
筆試分兩個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申論》或《專業知識》(各崗位考試科目見公開招聘計劃(崗位)表)。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法。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政治(含2016年1-6月重要時政)、經濟、法律、文學、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總分100分。
《申論》主要內容: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總分100分。
《專業知識》主要內容:各招聘崗位應掌握的專業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礎知識》,上午10?10—12?10《申論》或《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祁門縣城(詳見準考證)。
統考筆試合成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50%、《申論》或《專業知識》成績占50%合成確定。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人員的統考筆試合成成績及《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均須達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達50分),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考生有一科成績為“0”分或缺考的,取消進入下一輪面試資格。
(三)注意事項
①報考人員于2016年6月29日9?00至7月1日18?00登陸黃山市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考試時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護照、貼有照片且加蓋戶籍專用章的戶籍證明)進入考場。②應聘人員可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登陸祁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祁門縣政務信息網和黃山市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考試成績。
(四)加分因素
對報考本次非定向招聘崗位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注:在編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6年6月28日至6月29日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祁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0559-4506801)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市)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考試成績合成前分別在《公共基礎知識》、《申論》或《專業知識》成績上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六、資格復審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合成成績從到低分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統一按照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市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照筆試合成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面試前一天17:00,因故出現人員缺額的,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學歷(學位)證書或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外縣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服務基層四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