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廣州白云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361人】
(2)報考人員需按照《普通高等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2004年頒布)、《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頒布2012年頒布的均可)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提交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并與招聘單位聯系,經單位同意后可申請報考。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資料外,提供的課程成績單學習課程應當與報考職位一致。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1、筆試(滿分為100分)。
(1)內容:
①醫學(含醫、藥、技)相關崗位:醫學基礎理論知識;
②護理相關崗位:護理基礎理論知識;
③其他崗位:公共基礎知識。
(2)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3)形式: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4)成績: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上查詢。
報考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免筆試。
(5)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在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如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調減崗位,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2、面試(滿分為100分)
(1)確定擬面試對象。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面試對象(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可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
(2)面試資格復查。對擬面試對象進行試前報考資格復查,確認是否具備報考條件。參加資格復查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驗證的依據。
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身份證、準考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計劃生育證明等證件,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還需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廣州生源的畢業生還要提供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提交地址頁和本人頁且需加蓋公章)。
②社會人員:提供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身份證、準考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畢業兩年內本科以下學歷的醫生可不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畢業一年內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可不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等證書、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
③確認個人報名表: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必須對個人報名表及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
④面試資格復查時間、地點等事項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查者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考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方式。
①非醫學相關崗位采取結構化方法進行面試。
②醫學相關崗位采取專業技術操作考試(口述形式)方式進行面試,由專家組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評分。
③面試成績當場書面通知報考者,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④報考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免筆試,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綜合成績。
3、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