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咸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的安排部署,現將咸寧市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資格復審在該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從筆試折算成績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根據2016年招錄政策,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黨政緊缺人才等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放寬為1:2比例組織資格復審(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工作采取現場集中資格復審的形式,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定于6月7日和8日舉行。
6月7日資格復審安排:
上午8:30—12:00 咸安區、通山縣直機關(含公安和森林公安)和鄉鎮機關、咸安區工商局職位,咸寧市醫療保險局、咸寧市軍休所、咸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咸寧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咸寧市建設工程管理處、咸寧市城鄉規劃局、咸寧市財政監督檢查局職位。
下午1:30—6:00 通城縣直機關(含公安和森林公安)和鄉鎮機關、嘉魚縣工商局、赤壁市工商局職位,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咸寧市公安局、湖北咸寧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含高新區橫溝橋鎮)、中共咸寧市委黨校、咸寧市殘疾人聯合會、咸寧市招商局、咸寧市司法局、咸寧市審計局、咸寧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咸寧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職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