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龍江依安縣事業單位遴選公告【16人】
為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強干部隊伍管理,解決部分崗位人才短缺問題。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縣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16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及數量
遴選職位、人數詳見《依安縣2016年縣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公開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面向全縣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進行。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身體健康。
2.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備與遴選職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具體見職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受過勞動教養處分或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參加遴選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11日至6月12日。報名地點:依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三樓辦公大廳。聯系人:周忠生。聯系電話:7025180。
報名采取報考者個人自愿申請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個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推薦,到縣人社局報名,審查報考資格。
報名人員除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外,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干部基本信息認定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張。報考者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資格,追究責任。
本次遴選原則上計劃遴選人數與報名合格人數達到1:3,方可組織遴選工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四、遴選方式
遴選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在紀檢部門的監督下負責組織實施。遴選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
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筆試結束后,分職位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計劃遴選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及其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分職位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計劃遴選人數1:1的比例確定遴選考察對象。
考察。重點審查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凡發現人員身份、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上弄虛作假的,偽造檔案或檔案材料涂改嚴重的,取消遴選資格,并依據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遴選人員
(一)會議研究。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考察情況。會議綜合考察人選情況后,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分職位按計劃遴選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遴選人員。
(二)體檢公示。對各職位確定的擬遴選人員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遴選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在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用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通知選用單位辦理調動手續。
原標題:2016年依安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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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依安縣縣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依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