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黃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務員考試錄用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要求,現將我局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3(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放寬比例的艱苦邊遠地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及特殊等職位除外)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表)
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1、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6年6月8日(星期三),為期一天。具體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資格復審地點:黃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大樓701會議室。地址:黃岡市黃州區黃州大道128號;
3、聯系方式:0713-8388656,13387110998。
三、有關要求
1、所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業資格證書、個人發表文章等)。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書的2016年高校畢業生由教務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同時考生必須承諾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于網上報名前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定、約定或已滿規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未滿規定、約定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也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錄。
3、職位要求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需出具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如單位證明、勞動聘用合同書、社保繳費清單、工資清單等相關證明兩種以上)。
4、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5、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6、報考限黃岡戶籍或生源職位的考生,還須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條件的戶口本或者高中畢業證書。
7、參加我局資格復審考生須簽訂《公務員招錄誠信承諾書》。
8、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有關公告執行。
參加我局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未到達的,視為放棄本次的面試資格審查,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凡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告知招錄機關。
請考生相互轉告。
原標題:黃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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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黃岡市質監局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黃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6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