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衛生計生崗位招聘公告【招282人】
1.體檢由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察工作由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結束后,形成考察報告。
(六)公示與聘用
1.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2.對擬聘人員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3.公示結束后,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4.2016年應屆畢業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5.擬聘用的考生于公示后10日內向錫盟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提交考察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過時未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
6.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新聘用(列編招聘)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7.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誠信檔案。
8.本次公開招聘未聘滿的崗位,可以組織后續招聘。
9.用人單位須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0.用人單位須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要設定最低服務年限,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聘用地區同類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11.無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三年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若三年到期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三年期滿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
(一)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在報名、初審、復審、考察、聘用等各個環節始終保留審核權利,無論哪個環節發現考生報考條件與崗位要求不相符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二)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四)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等媒體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五)咨詢電話和舉報電話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479-8278199(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479-8222050(錫盟衛生計生委)
網上報名和交費技術咨詢電話:
0479-8235702(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
舉報電話:
0479-8273276(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479-8224777(錫盟衛生計生委)
原標題:錫林郭勒盟衛生計生崗位公開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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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