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衛生計生崗位招聘公告【招282人】
2. 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應聘人員對在網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請應聘人員務必仔細查看報考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與參加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人員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
3.盟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報考時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并簽字蓋章的證明材料。提交材料時間:2016年6月23日前,提交地點:盟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二樓人教科。
(二)資格初審
1. 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審核時間:2016年6月14日至6月22日。其中:
第一步報名審核時間6月14日8:30至6月16日17:30;
第二步報名審核時間6月19日8:30至6月22日17:30。
2.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負責。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在應聘人員報名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3. 應聘人員應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者,應通過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
4.報名費及考務費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標準執行。筆試報名費與考務費每人70元。交費截止時間為:第一步報名交費截止時間6月17日17:30;第二步報名交費截止時間6月23日17:30。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的報考費采取先交后退。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見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到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新區勞動大廈一樓大廳人事考試部專區)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對報考人員減免的費用在2016年7月25日后,由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應聘人員交費的銀行卡里。
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應聘者可免交報考費。農村牧區特困家庭的應聘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應聘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低明和低復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于交費截止日前傳真至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6.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于2016年6月29日-7月1日,登陸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7.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工作實際需要,經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同意,可以降低開考比例或者采取其他形式招聘。
(三)考試
1.本次考試采取綜合筆試形式,科目為《綜合能力和專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報考蒙醫、蒙藥崗位的提供蒙文試卷,考生必須用蒙文作答;報考其他崗位的提供漢文試卷,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政策加分,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4.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只在錫林浩特市設立考點。應聘人員憑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2016年7月2日。
5.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考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每個崗位公示后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按照每個崗位考生考試成績1:1比例進入資格復審。同一崗位因成績相同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然后進行加試,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
2.考試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最低聘用分數線,考試分數達到最低聘用分數線方可進入資格復審及其他環節。
3.對未開考或未聘滿的急需緊缺崗位,可在參加本次考試考生中進行統一調劑。按照考生自愿同意的原則,在本次招聘考試同科目、同專業且考試成績達到最低聘用分數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調劑。對擬準備調劑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工作由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上公布。
5.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6.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張。
7.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五)體檢與考察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等環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