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5人】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3.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經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審核備案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1.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由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體檢結果報盟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結束后,要形成考察報告。
(七)公示與聘用
1. 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公示結束后,按照管理權限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2016年應屆畢業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新聘用(列編招聘)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5.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誠信檔案。
6.本次公開招聘未聘滿的崗位,可以組織后續招聘。
7.用人單位須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要設定最低服務年限,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聘用合同中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一)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在報名、初審、復審、考察、聘用等環節始終保留審核權利,無論哪個環節發現考生報考條件與崗位要求不相符的,隨時取消聘用資格。
(二)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四)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等媒體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479-8219195 錫盟黨委組織部:負責錫盟委宣傳部、婦聯、文聯、黨校招聘單位的報考政策咨詢。
0479-8278199 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錫盟行署各招聘單位的報考政策咨詢。
網上報名和交費技術咨詢電話:
0479-8235702 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
舉報電話:
0479-8219195 錫盟黨委組織部
0479-8273276 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原標題:錫林郭勒盟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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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