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5人】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的報考費采取先交后退。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見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到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新區勞動大廈一樓大廳人事考試部專區)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對報考人員減免的費用在2016年7月25日后,由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應聘人員交費的銀行卡里。
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應聘者可免交報考費。農村牧區特困家庭的應聘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應聘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低明和低復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于交費截止日前傳真至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4.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于2016年6月29日-7月1日,登陸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5.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4∶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高層次或短缺專業人才,經用人單位申請,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6.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對于被取消開考的崗位,報考人員交費的,予以退費。
7.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三)筆試
1.筆試由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組織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評》,實行百分制。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應聘文聯編輯部“蒙文編輯”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只在錫林浩特市設立考點。應聘人員憑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2016年7月2日。
4.加分政策: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7.對于難以進行筆試測試的特殊招聘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同意,可直接采取面試或相應能力測試等方式招聘。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需攜帶的證件、證明、相關規定要求以及舉報電話等詳細內容,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上公告。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高層次或短缺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用人單位申請,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同意,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采取其他方式招聘。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5.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戶口在區外的錫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原錫盟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錫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條件中要求有專業工作經歷和資格條件的,須按規定要求提供。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實、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試資格。
報考錫林郭勒盟廣播電視臺“電視節目蒙文制作”、“電視節目漢文制作”、“電視攝像記者(男)”崗位,考生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并加蓋公章,證明樣式見附件。
報考崗位中,要求有從事相應專業工作經歷的,須由旗縣級及以上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加蓋公章。
報考上述崗位,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并簽字蓋章的證明材料。提交材料時間:2016年6月21日前,提交地點: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7樓703房間。
(五)面試及相關要求
1.面試
(1)面試工作由錫盟公開招聘辦公室組織實施。
(2)面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現場答辯、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
(3)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必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可用蒙古語作答(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復審工作人員說明),也可用漢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