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黃平縣公開招聘縣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資格復審公告
為做好我縣2016年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根據《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和《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單位2016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規定,現將擬入闈面試考生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復審時間:2016年6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8日(星期三)下午16:00。期間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2.復審地點:黃平縣行政中心2樓A208會議室。
3.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17:30。
4.遞補人員復審地點:黃平縣行政中心一樓,縣人社局113辦公室。
二、復審對象
本次資格復審對象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進行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則確定為擬入闈面試(專業測試)對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請按自己所報考職位持如下材料供復審:
(一)擬入闈黃平縣2016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的考生請持如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業推薦表》;
2.持學信網上在線打印的《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5.現仍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崗位,報考者屬報考單位所在地生源但現戶口不在該地的(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曾在黔東南州服務服務期滿并取得期滿服務證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報考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8.《黔東南州各縣(市)2016年鄉鎮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未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請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本人彩色卡片照1張,經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審核合格后手工填寫《報名表》);
9.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教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等等);
(二)擬入闈2016年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的考生請持如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為準,專業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2.持學信網上在線打印的《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5.有戶籍生源限制的崗位,報考者屬報考單位所在地生源但現戶口不在該地的(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曾在黔東南州服務服務期滿并取得期滿服務證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報考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黔東南州各縣(市)2016年鄉鎮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未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請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本人彩色卡片照1張,經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審核合格后手工填寫《報名表》)。
7.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州屬單位及以上的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參加本次考試的證明原件(應在報名前取得);
8.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會計從業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等)。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考生必須關注現場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考人數不到3:1的,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及條件,按該崗位筆試綜合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開展,資格復審遞補期結束后不再遞補。
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5.資格復審結束后,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人員名單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向社會公示。
6.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要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聯系電話:0855-2469512(黃平縣人社局干部錄聘調任管理股)
原標題:關于黃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縣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復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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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黃平縣直事業單位、鄉鎮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資格復審名單
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5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