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金寨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32人】
經縣編委研究,同意2016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全縣全額撥款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對象及條件
1、選調計劃:
2016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2名,其中公務員1名,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詳見《金寨縣2016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
2、選調對象:
全縣全額撥款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教育、衛生系統),其中縣農業綜合執法局面向全縣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全額撥款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調。
3、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3)鄉鎮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在鄉鎮具有三年以上崗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1日)。
(4)年齡原則上在45周歲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5)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埔陨蠈W歷(縣農業綜合執法局放寬到中專學歷)。
(6)身體健康。
(7)符合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2)尚在試用期內的。
(3)受處間或影響期限未滿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6)其他不適宜參加選調的人員。
二、報 名
1、時 間:報名時間定于2016年6月12 日至6月13日。
2、地 點:縣人社局辦公樓一樓。
3、要 求: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
(1)報名人員須填寫《金寨縣2016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報名表》,報考人員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資格等處理。
(2)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到報名處報名。
(3)報名表須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
(4)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繳納報名考務費(報名筆試費45元/人科)。
(5)近三年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和中央、國家部部委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或榮譽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需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會同紀檢監察、相關單位主管部門共同進行。報名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報名費用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6月17日到縣人社局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無故放棄,否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3年內不得參加縣直事業單位選調。
報考崗位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1:2的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因選調崗位取消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