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汝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8人】
5.面試成績要求: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時間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通知。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生選擇聘用單位辦法。
報考崗位相同的按照從到低分的原則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重點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
(十)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它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隨時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機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經面試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后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人社部門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2135693。
五、招聘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
舉報電話:0735-2135606。
原標題:2016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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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5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