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桐廬縣醫療單位招引事業人員公告【招108人】
為滿足醫療單位用人需求,根據《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桐政辦〔2008〕60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快教育衛生人才引進的若干政策意見(試行)》(桐才辦〔2015〕4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引醫療單位事業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引對象
1.普通高校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崗位有明確要求的除外);
2.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事業編外衛技人才;
3.縣外衛生醫療單位事業編制衛技人員。
二、招引崗位
計劃招引事業人員108人。招引單位、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2016年桐廬縣醫療單位招引事業衛技人員計劃及條件》(附件1)。
三、招引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備招引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需在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需在40周歲以下,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需在45周歲以下,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16年5月10日;
4.戶籍、生源地不限;
5.第2、3招引對象學歷可不作要求(崗位有明確要求的除外),但需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
6.身體健康。
四、招引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應聘者填寫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含學信網學歷認證書)、職稱證、就業協議書(推薦表)、獲獎證書、業績證明材料等原件、復印件。招引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將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報名人員列為考核對象。具體事宜請直接與招引單位聯系。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二)綜合考核
1.普通高校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的考核方式如下:
由用人單位成立考核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總分為量化評分的60%和面試、臨床試用考核分的40%。綜合考核成績總分相同的,以量化評分高的排名在前。
(1)量化評分。用人單位根據在校學習期間表現情況,按《衛計人才引進綜合考核量化評分表》進行量化評分,按實際分值折60%計入綜合考核總分。
(2)面試、臨床試用考核。崗位需求計劃在3名及以下的,根據在校表現量化評分從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面試或臨床試用對象;3名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面試或臨床試用對象;報名人數不足需求計劃的,按實際人數核減需求計劃并確定面試或臨床試用對象。面試或臨床試用考核由用人單位組織,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折40%計入綜合考核總分。
2.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事業編外衛技人才和縣外衛生醫療事業單位事業編制衛技人員的考核采用業績考核,擇優比選的方式。
(三)簽約
普通高校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需求計劃1:1比例確定擬聘人員,可直接簽定就業協議書或意向書。綜合考核后確無合適對象的可不聘用。
(四)體檢、考察與聘用
普通高校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和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事業編外衛技人才,擬聘用人員需參加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后,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考察。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在《桐廬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后,按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擬聘人員逾期不能報到,或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名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縣外醫療單位事業編制衛技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后,按照人員調配政策辦理調動、聘用。
五、相關政策
受聘人員納入衛生事業編制,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并享受相應待遇。下列兩類人員分別給予特定優惠政策。
1.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引進待遇政策。引進省級名(中)醫、省衛生領軍人才培養對象等高層次人才,給予每年15萬元的政府特殊津貼,并享受一次性80萬元的安家補助;引進區(縣、市)級名(中)醫、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臨床科室主任或主要業務骨干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安家補助;引進崗位需要其他副高以上職稱的衛生人才,參照縣委辦〔2011〕123號文件規定,比照同類人才標準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2.醫療高校畢業生畢業生待遇政策。給予專項招聘引進的“211工程”院校高考第一批錄取的緊缺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8萬元的安家補助;“211工程”院校高考第一批錄取的緊缺專業全日制本科生,給予5萬元的安家補助;其他緊缺專業的碩士研究生,給予3萬元的安家補助;其他第一批錄取的緊缺專業全日制本科生,給予2萬元的安家補助。安家補助分三年發放。
3.有意到我縣醫療單位工作的醫療特殊人才可直接與招引單位洽談,落實更優惠的引才政策。
原標題:2016年桐廬縣醫療單位招引事業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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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廬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5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