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蒼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事業單位選調人員公告【招1人】
為進一步優化和充實宗教行政執法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范圍公開選調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
一、選調職位
縣宗教行政執法大隊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條件
1、熱愛宗教工作;
2、嚴格遵守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能吃苦耐勞,誠實守信;
3、在事業單位工作滿2年及以上在編在崗人員(經費自理除外),近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文秘類專業(見附件1)和熟悉電腦操作特長;
5、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報名程序及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筆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17日- 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報名地點: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行政副中心2號樓2樓204室),聯系人:雷開壽,咨詢電話:64756485,
3. 報名方法:報名者如實填寫《蒼南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年度考核表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1張等相關資料。
報名資格條件中所涉及其他時間計算問題,均統一截止到2016年5月20日。
四、資格審查
對選調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結果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其本人,符合條件者參加筆試。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符合報考條件與報考崗位的人數不足2:1的,商有關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五、筆試
報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列入筆試對象。筆試采取寫作方式,主要考察文字綜合運用能力。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予以監督;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七、確定人員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蒼南人才網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選調工作由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蒼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具體負責實施。未盡事宜由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蒼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蒼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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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蒼南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2016年5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