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大冶市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公告【30人】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5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遴選名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6、體檢
考察結束后,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實施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7、確定擬錄用人選及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用人單位黨委(黨組)集體研究決定擬錄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響錄用情形的,取消錄用資格,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由用人單位報主管部門同意后,從該職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8、試用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擬錄用人員試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轉移組織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
9、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試用期滿,經考核能夠勝任工作的,與擬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協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批,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試用期經考核不勝任工作的,回原單位工作。
五、有關要求
嚴禁在遴選工作中違規降低標準、放寬條件、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撤銷錄(聘)用和有關調配事項,實行責任倒查,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為加強對公開遴選工作的監督,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反映和舉報遴選過程中違規違紀的情況和問題。舉報電話:0714-8727580;舉報郵箱:dy12380@126.com
原標題:湖北事業單位招聘,湖北事業單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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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冶市委組織部
大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5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