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蒙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選調事業人員公告【招4名】
根據《蒙自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蒙辦發〔2010〕92號)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州范圍內公開選調4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到蒙自市城鄉規劃管理處工作。
一、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和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
二、公開選調范圍
全州范圍內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愿意放棄公務員身份也可參加選調)。
三、選調崗位及人數
蒙自市城鄉規劃管理處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其中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3名、經濟類專業技術人員1名。
四、公開選調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廉潔奉公。
2.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專以上學歷;經濟類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專以上學歷。
3.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為城市規劃、城鎮規劃、城市規劃與設計、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建筑學、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術、工程測量學、測繪工程、攝影測量與遙感;經濟類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為財政學、財務管理、會計學、會計。
4.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熟練CAD軟件。有較強的責任心、有較強的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有從事規劃設計和規劃管理、工程測量經驗(該崗位需長期從事戶外工作,限男性)。
5.經濟類專業技術人員須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6.蒙自市市外人員必須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限,且有2年以上選調崗位工作經歷,市外鄉鎮人員工作年限必須滿5年;蒙自市市內人員必須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且有2年以上選調崗位工作經歷,市內鄉鎮人員工作年限必須滿3年。
7.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
8.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9.報考者須取得原單位的同意方可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各類刑事處罰。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理查處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4.曾參加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自動離職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二)具體條件
見蒙自市城鄉規劃管理處2016年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五、公開選調方式
選調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的方式進行。
六、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