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重慶武隆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6人】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與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及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未達到崗位要求的服務年限的,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武隆縣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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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