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桐廬縣醫療單位招聘公告【招78人】
五、體檢和考察
按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開考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在體檢1天前確認不參加體檢的,可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的不予遞補。體檢不合格的,可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予以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按1:1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資格的,可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考察結果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六、公示與聘用
1.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擬聘用人員,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本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按規定依次遞補。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以上情況不再作遞補。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學歷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它事項
1.縣人力社保部門和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輔導用書。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考試中涉及違紀違規和提供虛假材料行為的考生信息,將在桐廬縣公共信用平臺予以公布。
3.筆試成績、面試名單、體檢考察及公示等名單和招聘相關信息均在桐廬人才網(www.tlrc.com.cn)公布。
4.體檢費。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體檢項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個人承擔。
5.本公告由桐廬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1-64622410。
原標題:2016年桐廬縣醫療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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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桐廬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4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