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延邊州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州直機關(參公單位)及事業單位實行員額經費管理的新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意見》(延州人社聯發〔2012〕11號)精神,延邊州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實行員額經費管理(事業)工勤音響師崗位,人員2名。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高中(含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延邊州戶籍,具有從事會議音響方面相關工作經歷或具備音響師資格證書的。
6、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現役軍人。
4、服務期未滿人員。
5、按照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法
(一)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 22 日至 29 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報名地點在延邊州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處報名(延吉市公園路1799號、州政務中心B區319室)。
(三)報名方法
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法。
1、報考人員(委托代理人)報名時,報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報考人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應屆畢業生攜帶學生證、證明)及復印件2份;近期(6個月內)1寸同一底片(紅底)免冠證明照3張,報考登記表請在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
2、報名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四)資格審查
州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五)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四、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考一科,主要測試機關工作人員相關紀律準則、職業操守等方面知識,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按實際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采取實際操作音響相關設備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協調、專業知識等相關能力。面試考官由主管局及用人單位專業人員組成。考生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實際操作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組織成績相同人員進行再次面試。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未達到60分的,取消進入體檢資格。
五、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州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根據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州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接受社會監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待遇。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州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工資,依據延吉市最低工資標準兩倍核定,并繳納社會保險。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考試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此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聯系人:許黎明
聯系電話:0433-286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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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