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隨州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29人】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要,促進就業公平,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要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經過崗位征集,組織26個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9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隨州市市直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一)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日期為2016年7月31日,工作經歷時間截止為2016年7月31日,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為2016年7月31日,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如:某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
(二)關于學歷要求的說明。《隨州市市直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中“學歷學位”一欄標明的:“本科(學士)學歷”,僅限于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的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碩士”,指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碩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碩士)”,指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其他學歷、學位的說明與要求依此類推。
三、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安排
1、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隨州市人社局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一式兩份,到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現場審核報名。
2、時間安排: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20日8:00至5月13日17:00。
3、報名繳費:報考人員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繳納報考費100元。招聘單位于5月18日前將收取的報考費繳至市行政服務中心市人社局窗口,并將《報名情況匯總表》、《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報送市人社局。
4、發放準考證:各主管部門于2016年5月20日到市人社局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5月23日、24日到報考單位領取準考證。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按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條件中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