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正藍旗公益性崗位招聘調整部分專業條件補充通知
現將部分專業條件調整如下:
1、旗人民檢察院信息技術員(蒙漢兼通)崗位招募條件由“所學專業:計算機及網絡維護”調整為“所學專業:計算機類專業”;信息技術員崗位招募條件由“所學專業:計算機及網絡維護”調整為“所學專業:計算機類專業”;
2、旗發改局崗位1(蒙漢兼通)招募條件由“所學專業:經濟管理”調整為“經濟貿易類專業”;崗位2招募條件由“所學專業:工商企業管理”調整為“工商企業管理類專業”;崗位3招募條件由“所學專業:應用化工”調整為“化工技術類專業”;崗位4招募條件由“所學專業:“建筑”調整為“土建大類專業”;
3、旗環保局環境檢測員(蒙漢兼通)崗位招募條件由“所學專業:環境監測與治理、化學”調整為“所學專業:環保類及化學專業”;環境檢測員崗位招募條件由“所學專業:環境監測與治理、化學”調整為“所學專業:環保類及化學專業”。
其他條件不變。
此通知
原標題:關于調整部分專業條件的補充通知
正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