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省大學生村官考試公告(面向“985”高校)
六、管理及服務
1.大學生村官不是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黨團關系轉至任職村。大學生村官要堅持工作在村,必須在任職村參加考核、發展黨員,聘期內不得調整任職村,嚴禁任何單位以任何名義截留或借調大學生村官。
2.大學生村官在村工作1個聘期為3年。每年進行一次百分制綜合量化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大學生村官聘期考核、續聘、解聘、公務員招考、選調生選拔、事業單位招聘及享受有關激勵政策的重要依據。當年考核不稱職的,解除聘用合同。
3.鄉鎮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大學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方便。
4.大學生村官人事檔案由縣委組織部管理,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辦理免費人事代理。
七、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必須嚴肅選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311—87906200(省委組織部舉報電話)。
本《簡章》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原標題:河北省2016年面向“985”高校選聘大學生村官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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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河北省免試選聘大學生村官報名登記表
2.2016年河北省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各市聯系方式
3.中共黨員證明信
4.2016年河北省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各市相關信息發布網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