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宣州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52人】
3、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4月28日18: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4、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考生于2016年5月22日至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間,到宣城市人事考試院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宣城市梅園路48號金色陽光大廈5樓宣城市人事考試院辦公室,聯系電話:0563-3036887)。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5、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9日13:00—17:00通過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放棄改報或改報后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已交費人員由省人事考試院在網上退費。
(三)筆試
1、筆試科目:本次筆試參加省人社廳“2016年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考筆試”,采取“1+X”的考試模式,“1”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礎知識(一)或公共基礎知識(二),“X”為文秘類等專業科目(專業考試科目見附件)。公共科目為必考科目,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一)》,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二)》。凡《2016年宣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考試模式中標注“1+X”的,報考人員還需參加相對應的專業科目考試。
《公共基礎知識(一)》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
《公共基礎知識(二)》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
專業科目考試的主要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主要專業基礎知識等。
統考筆試考試大綱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統一發布。
2、筆試時間:
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
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統考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
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20分。
報考人員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從安徽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3、筆試地點:考場設在宣城市區,詳見準考證。
4、加分: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5月22日14:30-17:30和5月23日8:30-11:3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宣州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宣城市疊嶂中路8號區人社局四樓,聯系電話:0563-3025555)申報加分事宜。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宣州區人社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5、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參加1+X考試模式的考生,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也須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016年6月8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和密碼查詢個人統考筆試成績。
6、筆試合成成績(折算):
考試模式為“1”的崗位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一)》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或《公共基礎知識(二)》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
考試模式為“1+X”的崗位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二)》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40%+《專業知識》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60%。
折算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資格復審
按照報考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從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依筆試合成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