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鄭州市中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50人公告
六、其它事項
(一)專業設置參考《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科目分類》。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的各種學歷須經國家及有關部門認證,未通過認證的學歷按未取得處理。
(四)受聘在職人員須按社會保險有關規定自行完善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開具繳納養老保險證明,在中原區參保之前產生的相關問題由個人承擔。
(五)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我省招募的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有效成績加5分。符合加分條件者,需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鄭州市中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桐柏路200號南樓11樓人力資源科)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及“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公告由鄭州市中原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經常登錄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hongyuan.gov.cn)網站查看招考信息,因個人原因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務必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棄權;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咨詢:0371-67692991
監督電話:0371-67692623
鄭州市中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3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