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西崇左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286人】公告(免筆試部分)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市直事業單位定于2016年5月組織開展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02名。為確保這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六)報考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
1、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的工作經歷。
2、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
3、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5、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
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限定學位層次的職位,學位要與該職位所限定的專業相符。在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單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考生所學核心課程與單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此項由考生在報名時自行舉證。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2016年4月13日前取得畢業證、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層工作經歷、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4月13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如35周歲以下的為198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的為197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立案調查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
6、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其中,脫產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
二、招聘對象及方式
(一)招聘對象: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10級(中級)以上崗位人員、碩士學位人員;鄉鎮及駐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專業對口人員(此類聘用人員在所聘單位服務期限應當不少于3年);持相關從業資格證書,志愿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 5 年以上(含5 年)的高校畢業生;報考縣(市、區)政府所在地之外的鄉鎮衛生院崗位,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不少于5年的人員。
(二)招聘方式:采取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
(一)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