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嵊泗縣引進各類人才公告【15人】
(三)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需求計劃 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安排筆試的崗位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安排技能測試的崗位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將被確定為擬引進對象,在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引進的,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引進對象在接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合同手續,不能按時畢業或未能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引進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報省考試中心在浙江信用網上公布。
2.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內確實難以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嵊泗縣委組織部、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5081581、5081570,監督電話:0580-5592687。
原標題:2016年嵊泗縣公開引進各類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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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泗縣委組織部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