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阜寧縣選調2名團縣委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批準,擬在全縣黨政機關公務員中公開選調團縣委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1、全縣黨政機關公務員;
2、政治素質過硬,思想作風端正,遵紀守法;
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5、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尚在試用期內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辦法
1、報名。報名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團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于2016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團縣委辦公室報名(縣城南大廈C座1804室,聯系人:徐秀婷,聯系電話:87238737,手機:13770052946)。
2、資格審核。縣委組織部會同團縣委對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本人檔案進行資格審核。
3、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卷面分數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按報考者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思維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評分標準為100分,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
(3)面試結束后,以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體檢。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5、考察考核。由縣組織部會同團縣委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因體檢、考察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的,依據報考者的總分從到低分依次替補。
6、公示。對考察考核合格的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個人自愿放棄或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而被取消選調資格的,不再替補。
7、辦理手續。經公示無異議的,根據相關程序辦理人員調動手續。
三、工作要求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邀請縣紀檢監察機關實行監督。報考者報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將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87238524(縣紀委)
87238610(縣委組織部)
87238737(團縣委)
原標題:關于公開選調團縣委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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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團阜寧縣委員會
2016年4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