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黃平縣水務局遴選2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十一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到縣水利工程管理局和縣水務局抗旱排澇服務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以用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把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協調水平好的干部遴選到縣水利工程管理局和縣水務局抗旱排澇服務隊工作。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㈠本次遴選是在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
㈡遴選具體工作按有關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進行。成立縣公開遴選領導小組,負責公開遴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工作人員2名。其中縣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人員1名;抗旱排澇服務隊財會人員1名。
四、遴選條件
㈠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獻。縣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文字功底和組織協調能力,熱愛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縣水務局抗旱排澇服務隊財會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財會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熱愛本職工作;
㈡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㈢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㈣縣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人員要求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一定的辦公室工作經歷,熟悉公文及新聞寫作等;縣水務局抗旱排澇服務隊財會人員要求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財會類專業,并具有財務崗位工作經歷。
㈤身體健康;
㈥各鄉鎮在編、在職(崗)的財政全額撥款的公務員單位、事業單位正式干部;
㈦報考人員必須經所在單位同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一)近兩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基本稱職的;
(二)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涉嫌違紀或違法犯罪,正在立案查處的;
(四)試用期未滿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考察、討論決定、公示、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㈠發布信息
由縣水務局將遴選公告通過黃平縣人民政府網站、且蘭黃平網和電子政務公開發布。
㈡報名
⒈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⒉報名地點:縣水務局辦公室(新州鎮文化路12號水務局辦公樓三樓1室)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