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委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考核招聘30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加快現代農業步伐,推進城鄉統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重慶市農業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博士學歷學位專業技術人員30名,其中:市農技總站1名,市畜科院5名,市農科院24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委屬事業單位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
4.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符合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招聘條件(附件1)。
(二)報考重慶市農業科學院人員近五年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本學科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5篇及以上學術論文,或有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或SSCI(社會科學類)收錄;
2、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5名,二等獎排名前3名,三等獎排名前2名);
3、獲得有實用價值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
4、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及以上,或參與國家(省部)級涉農科研項目3項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
1.招聘的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8年以上;
2.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4月10日—4月17日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下載、填寫《考核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將《報名表》及符合招聘要求的佐證材料(包含學歷與學位證書、論文、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專利等)的掃描件(論文提供刊物封面、目錄、首頁的掃描件,SCI論文提供檢索頁掃描件)通過電子方式發送到招聘單位提供的電子郵箱(見附件1),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各崗位應聘條件對應聘人員報送的電子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10天內給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的回復。
(三)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分別考核聘用。
(四)資格復查
應聘人員提供相應資格件原件及復印件,在考核前交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查。
四、考核
由招聘單位成立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科技研發及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考核成績=面試成績。
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主管部門與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職稱、科研成果及發表文章等排序);對于報考人數較少,考核環節未形成競爭的,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才能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體檢最終結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由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若招聘崗位因體檢、考察、資格復核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不予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眾信息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職稱、準考證號、考核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經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后,確定為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為期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8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違約責任。
市農科院對正式聘任的每位博士研究生承諾: 1、提供人均科研項目啟動經費10萬元;2、與該單位簽訂相關服務協議后,可享受建筑面積不低于80平方米的優惠購房一套。
市畜科院對正式聘任的每位博士研究生承諾:1、提供人均科研項目啟動經費3萬元;2、與該單位簽訂相關服務協議后,可享受建筑面積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3、給予1萬元安家補助。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政策性強,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要自覺履行回避制度,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嚴肅紀律和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經發現,取消其考聘資格并對有關人員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原標題: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委屬事業單位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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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上半年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委屬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表.xls
2.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考核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