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九龍坡區事業單位遴選公告【招2人】
(三)體檢
體檢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崗位遴選指標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進入體檢人員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綜合基礎知識、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并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則按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執行。遴選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察
由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愿放棄的,則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來確定,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則同時列為考察人選。
(五)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擬遴選人員由區調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確定后,在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九龍坡區機關公示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四、紀律要求
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犯者,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追究當事人責任。
本簡章由九龍坡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九龍坡區委組織部干部科(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西郊路27號區府1號樓3樓),電話:023-68780794
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九龍坡區二郎留學生創業園E棟五樓),電話:023-61968935
相關資料查閱網址:九龍坡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jiulongpo.cqhrss.gov.cn)
監督電話:68781683
原標題:2016年九龍坡區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點擊下載>>>1-3.doc
1.2016年九龍坡區公開遴選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2.2016年九龍坡區公開遴選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承諾書(樣式)
九龍坡區委組織部
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