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秭歸縣2016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45名】
4.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縣人社局負責指導和監督。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3)在秭歸縣服務或秭歸縣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期滿兩年以上(含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人員應聘,應填寫《秭歸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4),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筆試日前一天提交給縣人社局錄用調配股。根據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規定,可以享受筆試成績加5分。逾期未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三)考試安排
1.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內容: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特點,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社會科學專技類(B)、自然科學專技類(C)、中小學教師類(D)和醫療衛生類(E)五類。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附件2)為準。
(2)筆試時間:2016年5月21日上午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考試。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查詢: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筆試成績待國家統一閱卷完畢,由省人事考試院通過宜昌市人社局網上發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