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仁懷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515人】
體檢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小組辦公室組織在領導小組批準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若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本人可向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書面申請復檢,復檢只能一次,經領導小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醫院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由復檢工作小組人員和體檢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復檢工作小組人員注明情況,視為體檢考生認可復檢結果,復檢結果交領導小組指定的原體檢醫院出具最終體檢結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能遞補。
體檢費和復檢費由考生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對象須在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學歷(人事)檔案和相關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含自愿放棄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從考核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公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1.仁懷市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2015年招聘在仁懷服務的特崗教師;
3.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正在接受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人員;
9.截止2016年4月7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
10.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生子女的;
11.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和相關規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12.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十、公示
經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仁懷市人社局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考辦按規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含自愿放棄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審批
(一)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報考職位或同職位考生的總成績的高低順序(同職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由考生在招聘單位提供的聘用崗位中選擇聘用崗位,具體聘用崗位情況詳見附件一和《仁懷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分解表》(附件二)。
(二)擬聘用人員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由仁懷市人社局審批。聘用單位按照相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報仁懷市人社局鑒證。
(三)按國家有關試用期的規定確定受聘人員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仁懷市人社局與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報仁懷市人社局備案。
(三)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監督
(一)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情節嚴重的,兩年內不準參加仁懷市內的各種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二)招聘工作期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各項事宜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遵守規定和回避制度。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仁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本《簡章》在仁懷電視臺、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請考生隨時關注。
報名咨詢電話:0851-22235722(仁懷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1-22235833(仁懷市紀委)
原標題:仁懷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點擊下載>>>附件1-6
一:仁懷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一覽表
二:仁懷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分解表
三:仁懷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四:仁懷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五:2010年學歷專業目錄代碼表
六:專業代碼2012年
仁懷市2016年公開招聘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3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