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平頂山石龍區委巡察機構遴選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經區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區公開遴選一批機關工作人員充實區委巡察機構。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人數
石龍區機關事業單位(不含教育、醫療等特殊崗位一線工作人員)正式干部身份、財政全供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在同等條件下,法律、審計、財會、中文專業畢業的干部選用。根據崗位需要,擬遴選巡察機構工作人員5人。
二、報名資格和條件
(一)報考崗位的基本資格條件
1、政治堅定,清正廉潔,敢于擔當,對黨忠誠;思想上、行動上能與黨組織保持一致;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
2、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調查研究、歸納分析、溝通協調和文字綜合能力。
3、普通高等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4、中共正式黨員。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遴選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交報名表2份以及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報名者請按要求向所在單位紀檢組(紀委)提交有關資料。各單位初審后,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統一報送至區委巡察辦。
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由區組織人事部門、區編辦分別對報名者的檔案信息、編制情況進行審核把關。凡發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隨時取消其遴選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遴選工作全過程。
報名時間:2016年3月30日至4月7日。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遴選方式和程序
遴選工作采取筆試、面試和組織考察等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委托專業機構或相關部門進行;組織考察工作由區委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進行。遴選工作各環節均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
1、筆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2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3、組織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人數1:1.5的比例確定組織考察人選。
4、辦理調入和任職手續。根據組織考察情況,結合考試成績,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擬選調人員進入區委巡察機構試用半年;試用期間不辦理轉調手續。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調入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正式調入區紀委或區委組織部;不符合調入要求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5、根據報名、遴選等情況,經研究,可適時調整個別程序,并及時予以公示。
五、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委常委、紀委書記付克云任組長,區委常委、組織部長楊景豪、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王振東任副組長,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艾建民、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劉廣燦、區編辦主任朱亞東、區人社局副局長蔣先順為成員的“區委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公開遴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導監督;區委巡察辦協調有關單位具體負責公開遴選工作的組織實施等工作。
聯系電話:2527001
原標題:區委巡察機構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中共石龍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3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