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江蘇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招聘公告【2人】
為更好地選拔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經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現就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報名條件
1.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見《2016年上半年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2016年上半年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中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留學回國人員,其相應學歷學位須有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書;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6年 3 月 29 日- 4 月 12 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詳見《2016年上半年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須本人到現場報名。應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2016年上半年建湖縣政府辦外事中心、近湖街道招商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⑤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
3.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4.開考比例
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2)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人。
(4)應聘人員與所報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通過資格審核人員聽候通知領取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