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廣州市花都區衛生系統招聘公告【341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穗人發〔2005〕131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精神,經區政府同意,花都區衛生系統將于2016年3-5月在區內設考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的方式,擇優聘用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充實到我區衛生系統隊伍,全區醫療衛生技術水平。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工作人員從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抽調,負責各項具體工作。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衛生工作人員341名,具體招聘職位見《廣州市花都區衛生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總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含2014年、2015年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2016年畢業人員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否則取消應聘資格。
2、醫學類社會人員除具備各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必需具備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和執業證。
3、列入花都區2015年隨軍家屬安置計劃,從事醫藥衛生工作且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隨軍家屬。
(二)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應聘人員除應具備廣東省、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相應資格條件外,還應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符合計劃生育規定;
(5)非廣州市戶籍的報考者應符合《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
(6)廣州市常住戶口的報考者:大專學歷的,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須在5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以2016年3月31日為界。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檢查,以及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資格條件。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專業技術資格等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廣州市花都區衛生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總表)》(附件1)。
錄用后一年內仍未取得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終止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臨床能力考核、資格復審、面試、現場填報志愿、體檢、考核、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本科及以下招聘職位應聘者需現場集中填報志愿。
產科、兒科、影像、麻醉職位考試分臨床能力考核(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兩部分;考試總成績為100分;按臨床能力考核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其他職位考試分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兩部分;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招聘職位要求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免筆試,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免筆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
考生單科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一)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8日上午9:00(星期五)至4月12日下午17:00(星期二)。
2、報名方法:(1)應聘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報名并填寫個人信息;(2)應聘者根據所學專業或具備的執業資格應聘相應職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研究生及以上招聘職位對應附件2,本科及以下招聘職位對應附件3);(3)本科及以下職位報名時不指定具體報考單位,需考試結束后再進行單位的志愿填報。(4)考生應在系統提示報名后繼續跟進系統審核情況。
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招聘職位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比例。對于在網上報名時間內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延長報名時間,在同一招聘職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系統初審后即可參加筆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