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肅省扶持1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實施方案
學前教育幼兒免(補助)保教費實施方案
一、項目背景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扎實推進精 準扶貧工作的意見》(甘發〔2015〕9號)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水利廳、省扶貧辦關于精 準扶貧飲水安全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等十七個精 準扶貧配套文件的通知》(甘發〔2015〕28號)精神,實施學前教育幼兒免(補助)保教費政策。
二、目標任務、免費標準及實施范圍
對全省62萬名在園幼兒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準免除(補助)保教費。鼓勵市縣通過向適齡幼兒家長發教育券的形式推進政策。對58個連片特困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入園幼兒再增加1000元的教育代金券補助。項目實施范圍包括我省各級政府部門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中具有甘肅戶籍的所有在園幼兒。
三、資金來源
項目資金全部由省級財政承擔。
四、實施進度
(一)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完成對所轄學前幼兒數統計摸底審核并報送省教育廳;
(二)2016年3月10日前,省教育廳負責完成全省各市縣學前幼兒數匯總核實后報送省財政廳;
(三)2016年3月20日前,省財政廳將所需資金下達各市州及縣市區財政部門;
(四)2016年4月15日前,各市州及縣市區財政部門將資金下達各幼兒園。各幼兒園在收到款項后十個工作日內落實到每個在園幼兒;
(五)2016年10月底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會同各市州及縣市區完成資金清算。
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落實學前幼兒免收(補助)保教費政策作為政府促進教育和社會公平、公正的重要舉措,明確責任分工,靠實工作責任,認真抓好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教育部門要加強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確保政策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強化資金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免除(補助)學前保教費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教育部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免保教費人數、資助標準和發放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加強對免除保教費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堅決杜絕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補助資金的行為,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督促通過公示欄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對免費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公示。各級教育部門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及時受理學生及學生家長投訴,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六、責任單位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實施單位: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