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岑鞏縣事業單位吸收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醫療崗)
《三方協議書》或《就業意向書》簽訂后,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后續環節或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需按《三方協議書》或《就業意向書》約定金額支付違約金,并列為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各類招聘考試。
面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不良誠信記錄人員名單將在各指定網站公示。
(五)體檢
簽訂《三方協議書》或《就業意向書》人員列為體檢對象,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縣組織、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安排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結論下達后,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縣組織、人社部門商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并另行通知考生。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以考生的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通過查閱檔案資料、走訪、座談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等情況。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管理權限,經用人單位審定,報縣組織人社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6.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9.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
10.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考察工作可推遲到2016年7月31日再開展。
(七)聘用審批
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岑鞏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dncg.gov.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引才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組織人社部門,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與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幾個縣(市、區)事業單位或州直事業單位(含凱里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正式行文批準聘用(調動)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
在本次人才引進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依次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職位名次等內容)都將在岑鞏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dncg.gov.cn/)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各單位在本次人才引進工作中產生的車船(飛機)票費用、及出差補貼等按相關規定由各單位報銷。場地租用費、信息發布費及其他工作費用等由縣組織、人社部門共同承擔。
(三)未盡事宜由縣組織、人社部門商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研究確定。
七、紀律監督
(一)引進工作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等有關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引才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履行引進工作的命題、考試、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引進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四)本次引才考試(測評)均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福利待遇
(一)凡引進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屬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工資、住房公積金、住房增量補貼和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等待遇按貴州省黔東南州政策標準執行。
(二)安家補助:
1.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第一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獲得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安家補助15萬元;
2.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引進的“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本學士學位)給予安家補助10萬元;
3.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且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安家補助10萬元;
4.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崗位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二本以上學士學位)給予安家補助8萬元;
5.以上引進人才如到鄉鎮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或醫學規培生另增加安家補助5萬元。
安家補助聘用當年發放60%(報到上班后次月兌現),次年發放40%。
(三)住房獎勵:
凡享受安家補助的專業技術人才,免費提供一套人才公寓或性住房供其居住,服務期達到10年及以上的,房屋產權歸其所有,并免費辦理產權手續。
九、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55-3574932
原標題:岑鞏縣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吸收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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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岑鞏縣事業單位吸收引急需緊缺人才各環節時間安排一覽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