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一季度重慶長壽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270人】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長壽區教育事業單位的考生,根據相同招聘類別同一招聘崗位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分別從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70名,其中,考試招聘194名,詳見附件1;考核招聘76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⒉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素質好。
⒊具有良好的品行。
⒋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⒌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2)。
⒍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1日。
⒎自愿在長壽區服務5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參照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以及《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審核報考專業。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在長壽區衛生計生系統工作未滿5年的在職在編人員、長壽區教育系統在職在編人員和2015年第四季度已被長壽區招聘并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不能報考本次招聘的崗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長壽區中醫院、長壽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重慶市醫藥招聘的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報名地點:重慶醫科大學(袁家崗校區),聯系人:湯雁,聯系電話:15736162325。
2.長壽區人民醫院招聘的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報名地點:重慶醫科大學(袁家崗校區),聯系人:湯雁,聯系電話:15736162325。
3. 長壽區其他事業單位招聘的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1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報名地點:長壽區人力資源培訓考評中心(地址:長壽區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號長壽區委黨校綜合樓2樓),咨詢電話:40469077、40892765。
(三)報名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各類資格、等級證書;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學畢業生,可暫不出具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但需提供畢業院校簽章的《教師資格證證明》、《長壽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4)或《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及要求工作經歷的崗位,還需提供現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及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附件5,此材料可在體檢后3日內提供)。報名時,交驗原件的同時收取復印件1份。委托報名須出示委托書、相關資料及代辦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
由長壽區人力社保局、長壽區紀委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
(五)領取《準考證》
1.報考長壽區中醫院、長壽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重慶市醫藥、長壽區人民醫院招聘崗位的考生,于資格審查合格后當場發給《準考證》。
2.報考長壽區其他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考生,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后果自負。委托領取須出具委托書、報考人和代辦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繳費收據。
(六)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為1:2,未達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筆試考務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