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新鄉長垣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66人】
2016河南新鄉長垣縣事業單位招聘66人考試公告:報名時間:2016年3月25日至3月29日,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 100分。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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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 <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 >的通知》(豫人社〔 2015〕 55號)等省、縣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核的方式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涉及 13個縣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和 2個中等職業技術,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 66人。其中,縣直部門 51人,中等職業技術教師 15人。
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要求見《長垣縣2016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 2)。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為 35歲以下( 1981年 3月 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及資格條件:報名人員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國家統招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崗位所需的相應專業。
(六)非本縣在職人員和本縣招募人員報考須同時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的家庭人員報名的,可免交考務費。現場報名時通過資格初審后應當場提交申請并提供低原件及復印件。
(八)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九)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 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4.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 具有本縣全供事業編制的;
6. 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