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深圳市羅湖區面向市內外選調公務員67人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深圳市市外公務員轉任暫行規定》及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和聘任制管理有關規定,為拓寬用人渠道,加強我區干部隊伍力量,經研究,決定面向市內外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共67名,其中綜合管理類公務員49名,執法類公務員18名。具體選調職位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深圳市羅湖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市內外機關單位,現職務層次為科員級以上、正科級以下的在職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市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報考我區執法員職位的,需為七級執法員或初級警員以上職務;
(二)市內公務員需試用期滿已轉正定級,年度考核稱職以上,脫離處和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或合同規定;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報考須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定;
(三)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公務員需試用期滿已轉正定級,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脫離處和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或合同規定;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學歷學位的具體要求以附件1的為準);
(五)職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的,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即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職位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及碩士以上學位人員或現任副主任科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年齡的具體要求以附件1的為準);
(六)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受處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工作服務年限及市內聘任制公務員在現用人單位聘用期間的;
4.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18:00時。(節假日接受報名)
報名咨詢電話:0755-25666861,0755-25435322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報名方式:在符合報名條件和職位要求的前提下,每人限報1個職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各選調職位報名考生請將以下材料電子版、掃描件發至指定電子郵箱,郵箱地址:lh_zzbrck@szlh.gov.cn。
報名時請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羅湖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3);
2.《深圳市羅湖區選調公務員報名信息簡表》(附件4);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證件照;
4.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任現職級文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及公務員身份承諾書(掃描件);
5.其他材料。
(二)發放考試通知書
向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發放考試通知書。
(三)考試
考試形式包括筆試、面試。筆試由區組織人事部門委托專業考務機構統一組織,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按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區組織人事部門劃定。勾選了服從組織調劑的選調人員,可通過組織調劑,轉到其他要求相近,且急需用人的崗位上。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和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選調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和考察。其中,市外公務員報深圳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同意后組織考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