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2016上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公告(2113人)
2016上半年四川省【省直各機關】公務員考試招錄匯總 | ||||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 | 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辦公室 | 民革四川省委 | 民建四川省委 |
質量技術監督局 | 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 體育局 | 農業廳 |
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九三學社四川省委 | 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統計局 | 工商局 |
共青團四川省委 |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 旅游局 | 交通運輸廳 |
水利廳 | 民進四川省委 | 民盟四川省委 | 審計廳 | 林業廳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四川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6年四川省直機關和地稅、國稅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報名第一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 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
7.具有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已通過各類定向考試被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再報考面向“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招考的職位。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省委宣傳部4名、省委統戰部2名、民革省委4名、民盟省委4名、民建省委2名、民進省委1名、九三學社省委2名、團省委2名、省政府金融辦3名、省委省政府決策咨詢辦1名、省發改委6名、省經信委2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15名、省住建廳2名、省交通運輸廳184名、省水利廳7名、省農業廳3名、省林業廳5名、省衛計委1名、省審計廳5名、省工商局4名、省質監局6名、省體育局4名、省統計局2名、省旅游局2名、省國防科工辦3名、省供銷社2名,全省地稅系統1435名、全省國稅系統400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四川省省直機關和地稅、國稅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3月18日至24日每日上午10:00在報名網站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及繳費人數統計情況。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招考簡章”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26日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招考簡章》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單位咨詢。
(責任編輯:李明)